与法同行网 (忠言) 2018年11月,辽宁省朝阳市凌水明珠小区发生一起重大饮用水污染事件,导致小区800余户、2400多名居民饮水安全受到严重侵害,引发重大公共安全隐患。然而,事故距今已过去八年多,涉事的运营、施工及监管主体却始终未被依法追责。与此形成反差的是,并无实际责任的朝阳鑫业供暖有限责任公司却长期背负负面争议,经营发展举步维艰。

据查证,此次水污染事故系一起违规换热站改造工程直接导致。2018年,朝阳市推进供暖企业资源整合。根据当年市政府第40期会议纪要,朝阳鑫业供暖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产与业务被以股权转让方式征收。2018年5月24日,朝阳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鑫业供暖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7月17日,包含凌水明珠小区在内的37个换热站全部移交完毕。至此,鑫业供暖公司已完全退出相关设施的运营管理。

资产移交后,朝阳城市发展集团下属的朝阳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成为凌水明珠换热站的实际管控方,并擅自启动了设备改造项目。经查,该改造工程全程未取得项目立项批复、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特种设备安装许可,也未办理安全监督、质量监督受理手续,各项审批手续全部缺失。工程被交由辽宁广通工程有限公司、四平市紫光换热设备有限公司施工。
2018年10月15日,施工方在机组改造安装中存在重大施工缺陷——未安装供暖水防倒灌的核心安全装置止逆阀,仅加装了压力表、传感器和补水泵,这为事故埋下了致命隐患。10月31日机组正式供热后,因缺少止逆阀防护,供暖水发生倒灌,直接污染小区自来水管道系统。直到11月5日,相关部门才排查锁定污染成因,此时已酿成波及两千余名居民的重大饮水安全事故。

在事故处置阶段,权责认定出现明显偏差。朝阳市住建委作为工程主管监管单位,被指利用职权出具不实事故认定文件,将全部责任转嫁至已完成资产移交、无实际管控权的鑫业供暖公司,而实际运营、施工及监管主体的违法违规责任却被刻意规避,导致真正肇事方长期逃脱法律制裁。
2019年9月23日,事件出现关键转折:朝阳市供暖办、朝阳城市供热有限公司单方面终止征收划转工作,将41个换热站、8枚公章及59名职工全部返还鑫业供暖公司,企业资产、人员状态彻底恢复至股权转让前的初始状态。然而,错误的追责结论却始终未被更正。
八年来,鑫业供暖公司无端背负事故负面名声,承受着沉重的社会舆论和经营压力,企业正常发展严重受阻。而在此事故中,违规主导改造的朝阳城发集团、朝阳城市供热公司、市房屋征收办,违法施工的两家工程企业,以及存在监管失职的朝阳市住建委等相关责任主体,至今未受到任何法律制裁与问责。

目前,朝阳鑫业供暖有限责任公司已正式发声,恳请上级主管部门及司法机关重启对该起重大安全事故的全面核查,重新厘清事故权责,依法追责肇事及失职主体,撤销不实责任认定,为企业澄清清白,维护司法公正与公共安全监管秩序。
编辑:杨爱群


浏览量:
100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