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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网 > 以案说法 > “这案子能调解成功,真辛苦你们了”

“这案子能调解成功,真辛苦你们了”

来源:人民法院报 | 时间:2024-09-17 18:34:58 | 点击:3415

图为2024年8月22日,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法院法官贠银霞到当事人家中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治疗花费情况和恢复情况。吴帅 摄

“法官,我也是个病人,每年定期要在医院检查,花销挺大,早知道没给三轮车买保险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就算当时砸锅卖铁也会将这保险入了的。”

这是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原告受伤支出了高额费用,被告因为没给农用三轮车上保险,摊上了巨额赔偿。被告在领取应诉手续时说出的这番话,让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贠银霞心头沉重。

2023年10月23日,原告冯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时,与临时停放在道路南侧被告王某某的农用三轮车相撞,造成原告冯某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告冯某某无证驾驶车辆上路行驶,在行驶中未能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王某某在所驾驶的农用三轮车发生故障排除故障时,未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经司法鉴定,原告冯某某达十级伤残。后双方就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原告遂向芮城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等共计157354.8元。

了解完案件情况后,贠银霞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我愿意赔偿原告住院所支出的费用,但其他费用我一概不赔,我是次要责任,怎么能让我赔偿这么多?”被告认为自己是农用三轮车,不应该用机动车的赔偿标准进行赔付,且只愿意赔偿原告支出的医药费。

“我父亲因为这次事故后半生都要拄拐,后期手术费我们还没有算,肯定不可能只赔医药费就了事。”原告代理人坚持认为被告未对三轮车投入保险,就应当按机动车的赔偿标准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眼看双方情绪激动,调解陷入僵局,为避免言语争执中矛盾继续扩大,同时也为了真正了解双方的心声,贠银霞决定待双方平静下来再进行沟通。

“法官,我年龄这么大了,每年只能靠地里庄稼来维持日常生活,头痛时还要去医院看病……”办公室里,被告向贠银霞诉说了自己的困难。贠银霞深知,如果一判了之,数额巨大,会加剧被告家庭的负担,也会从此激化双方之间的矛盾,这更加坚定了她要再次开展调解的信念。

“王师傅,农用三轮车虽属于农用机械,但仍属于机动车范畴,上牌照时需要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才能正常上路行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为你当时没有交保险,对方受伤所造成的费用就要先由你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剩余部分再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贠银霞耐心地向被告释明法理。

“法官,原来是这样,但是原告这个数额要的也太多了,我这庄稼人实在拿不出来。”被告满面愁容地说。

“调解就是最大限度的平衡双方利益,如果一次性给付比较困难,与对方沟通好,也可以分期进行偿还的。”贠银霞一边安抚被告的情绪,一边与他耐心交谈,经过几次沟通,缓解了被告对于赔偿的抵触心理,推动了调解工作的进程。

做通了被告的思想工作后,贠银霞又与原告代理人反复沟通,告知他们被告的难处,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双方关系终于开始“破冰”。

“法官,我愿意让步三分之一,被告赔偿我父亲10万元,二次手术费也包含在内,但是要尽快支付。”

“发生这个交通事故,这是谁也不愿意看见的。我愿意赔偿你们10万元,今天我先支付你们4万元医疗费。”

在贠银霞的组织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王某某赔偿原告冯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及鉴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0万元(含后续治疗费用),于当天给付4万元,剩余6万元于2024年12月底前付清。

“法官,这个案子能调解成功,真辛苦你们了。”事后,被告的这句话,让这份民事调解书变得更加有了温度。

编辑:李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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